《(农药)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公布!草甘膦、草铵膦、烯草酮等大宗产品列为限制类
发布时间:2024-03-16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
 

第7号

 

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同时废止。

 

请点击此处查看原文及附件

Copyright 2023-2024 版权所有 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0001387号-3